蚌山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精神,以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执纪审查重点,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增强群众“获得感”。
转变监督方式,确保查处到位。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功能,积极介入公安、检察院、法院正在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对涉黑涉恶案件建议快查、快审、快办、快结。针对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线索,抽调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成立专案组,从机制上减少人情干扰、保障公平公正。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对工作推动不力、不愿打、不敢打、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坚决查处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勾搭在一起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建立信息共享,强化联合作战。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将涉黑涉恶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多方面、多渠道共同发力,拓宽常用信息收集渠道,注重在日常巡察、行政监察、执纪监督工作中深挖案件线索。公布举报电话,利用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介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线索。加大与司法机关联动共享机制,在协同公安部门充分摸排的基础上,集中对近三年各类案件进行同步梳理,并广泛开展入户走访活动,对可能存在黑恶势力的区域、行业、场所进行线索排查,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通过大数据整合,要求公检法机关将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线索及时移交区监委,从而形成纪检、公安、群众……多方面、多渠道共同发力,确保问题线索收集全覆盖、无遗漏。
紧盯基层腐败,增强群众获得感。聚焦土地征收和惠农资金等领域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关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组织开展“大宣传、大接访、大调查”专项行动,对“村霸”“街霸”和乡村干部侵吞挪用、扶贫资金等突出问题进行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将监督重心下移,以暗查暗访方式到群众中去、到一线去,及时发现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贪污挪用、吃拿卡要、虚报冒领、克扣侵占等腐败问题。坚决惩处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的恶势力,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确保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专项整治取得成效。(蚌山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