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元旦春节期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起处理27人
2018-03-09 10:32

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蚌埠市纪委监委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个,处理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

立规明矩提前“打招呼”。印发《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分4批对近期查处的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5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集中通报曝光。各县区通过廉政电信平台、QQ工作群向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洁过节提醒信息,不断重申改进作风有关要求,提醒和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严防“节日病”发生。

立体检查确保“全覆盖”。市纪委监委组成4个暗访组,严查公款送礼、违规发放福利、公款组织旅游、公款吃喝等违纪行为。会同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核查公车运行轨迹和公务油卡充值记录,严查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纪行为。各县区组成检查组,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各派驻机构擦亮监督“探头”,通过明察暗访、谈心谈话等形式,及时发现和纠正两节期间“四风”问题。

利剑高悬严查“微腐败”。印发《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2018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问题整改纠正到位、人员问责处理到位,推进作风建设向基层延伸。同时加强群众和舆论监督,开通举报电话、公布举报网址,用好“随手拍”、“一键通”和“大数据”,对顶风违纪者从严从快查处,并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蚌埠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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