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强力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2018-03-15 10:40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启动1个月以来,蚌埠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截至2月底,全市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3件,查处问题9个,给予党纪政纪处理14人。

强化协作配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本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建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信息交流、分析研判、及时移送、协查配合等协调机制,形成专项治理合力。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加强协作配合,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各纪检监察室加强对联系地区和部门履行各自在扶贫领域工作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会同党风政风监督室做好重点督办、业务指导等工作。

强化重点督办。持续开展多轮次、滚动式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督办工作。将全市88个贫困村问题线索,全部纳入市、县重点督办范围。通过片区协作、交叉办案、提级办案等方式,对涉及扶贫领域每一件问题线索进行跟进督办核查。市纪委不定期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问题线索较多但查处不力的县区、乡镇进行抽查督查,对重点问题线索和典型案例适时开展挂牌督办,切实做到“问题线索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强化惩治追责。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坚持严查快办,严惩不贷。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以及扶贫工作不扎实等严重作风问题严肃问责。对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对扶贫领域存在问题听之任之、对问题线索隐瞒不报的地方和部门,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各县区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公开通报。

强化通报曝光。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和下发文件等形式,定期通报曝光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对涉案问责的党员干部,不论职务高低,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市纪委坚持每月通报曝光一次,2月份通报固镇县仲兴乡棠棣村原党支部书记徐善海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怀远县河溜镇河溜村党支部书记何有福办理低保工作失职、五河县新集镇小周村原党总支书记夏乐昌违规为亲属办理五保等3起典型案例。(蚌埠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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