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管理 严查办理不力行为
2018-03-28 10:41

蚌埠市纪委监委从严管问题线索入手,严格规定落实、明确处置标准、规范处置流程、强化着力推进执纪审查工作。

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发挥信访举报的主渠道作用,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和新媒体举报渠道,加强问题线索的采集、梳理,同时利用巡视巡察工作成果,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做好问题线索转化,1-2月共接受信访举报473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76件,立案145起。

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归口问题线索受理,由信访室统一收集上级交办转办、下级报送和自收信访举报线索,按照“归口受理、统一接收、分类移交”的要求,分类别建立信访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市纪委监委对办理不重视、不认真致使查未清楚、处不到位和无故拖延、压信不查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甚至泄露举报信息、以信谋私等行为严肃问责。

细化问题线索处置。出台《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交办件办理规定》,进一步严格办理程序,市信访举报部门对拟交办的信访举报件,报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审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收到上级交办函后,提出办理意见须报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审批。强调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收到信访举报交办件后,原则上实行自办不再下转,市、县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对信访举报交办件,一律自办不得下转。

加强问题线索分析。细化问题线索采集项目,按违纪类型梳理统计,定期分析问题线索总体情况和处置情况,找出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线索类别,聚焦重点领域。对已完成的3轮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和十八大以后的信访举报进行分析,提出重点关注的扶贫领域、医疗卫生领域、“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工程建设领域等问题十余项。

(蚌埠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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