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侯建国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案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国库,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从2018年3月15日立案到3月30日作出处分决定,怀远县纪委监委仅用15天时间,对这起监委成立以来首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完成了移送。
2018年3月11日,怀远县纪委监委接到关于反映河溜镇葛圩村党支部原委员侯建国的问题线索后进行核查,并于2018年3月15日,对侯建国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问题立案调查。
怀远县纪委监委在受理问题线索后经过分析研判,针对既涉嫌违纪又涉嫌违法的情况,组建专案组,安排纪检监察系统原有干部和检察院转隶干部共同办案,加强纪法衔接与业务融合。专案组在执纪审查工作中,对证据链固定与谈话突破各自发挥技术优势,并加强双向沟通,发挥好专案组临时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在问题线索处置流程与使用监察法规定措施上开展集中讨论,对纪法衔接与操作步骤就执纪审查工作具体情况进行动态部署,既是推进工作又是相互学习,提高问题线索处置速度。为确保质量与效率并重,怀远县纪委监委严把程序关,进行问题线索处置动态化跟踪,对立案调查、调查取证、移交审理等工作流程进行细化,全程留痕压实责任。
经查,侯建国利用其负责葛圩村东侯片低保办理及上报工作的职务便利,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并编造虚假低保材料,骗取国家低保资金计35670元,其行为违反了刑法规定并涉嫌犯罪。目前,侯建国涉嫌违纪违法的事实已查清,怀远县纪委监委已将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实现了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顺利衔接。(怀远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