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上半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21人次
2018-07-02 14:48

今年以来,怀远县围绕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保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的基础上,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1-6月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21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272人次,占比84.7%。

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前移工作重心,通过日常监管、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等方式精准甄别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统筹考虑问题的性质、社会影响、个人态度等因素,及时通过预防提醒、纠错诫勉等形式精准约谈函询,着力抓早抓小、防止小过错演变成大问题。同时进一步细化量化责任清单,推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积极开展述责述廉、批评和自我批评,用常态化“红脸出汗”提升监督效果。

分段立尺抓常抓长。突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在“常”和“长”上下功夫。加强对扶贫、医疗卫生、环保领域的日常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查到底。审理环节综合考量违纪事实和违纪人态度,积极运用第二、三种形态“治病树”。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和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违纪问题严惩不贷。进一步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持续营造“不敢腐”的氛围,形成“不敢腐”的震慑。

警示教育持续发力。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注重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警示教育方案》,坚持开展典型案例定向专题警示,督促违纪人所在单位党组织量体裁衣制定警示教育方案,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警示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和全体公职人员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吸取教训,自觉筑牢拒腐防线。(怀远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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