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实效,怀远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通过念好“严、深、实、细”四字诀,不断抓牢主体责任、深化学习教育、做实问题查摆、细化整改举措,进一步强化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以案警示、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严”字当头抓牢责任。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县委动员部署会精神,明确警示教育在县纪委常委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建立相关部室统筹协作、其他纪检监察组织密切配合的工作模式,通过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定期推进调度等方式,形成开展警示教育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深”化教育贯穿始终。围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三对标三反省”作风整顿警示教育月等内容,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专题授课、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同时,统筹处理工学矛盾,利用业余时间扎实开展个人自学,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
“实”字托底查摆问题。采取“自己找、上级点、群众提”等方式,对照典型案例,重点深入挖掘剖析相关案件的主要特点及危害、案件发生的原因及教训,全面系统反思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谈心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途径,开门纳谏检视,听取意见建议,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细”处着力整改落实。对照检视出来的问题,撰写剖析材料,开展交流研讨,相互启发、分析症结,做到在交流中深化认识,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细化整改措施,制定问题、任务、责任、标准“四清单”,对照要求,认真填写。对整改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对警示教育活动检视问题不深入、整改落实不彻底、特别是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及时予以通报,压实整改责任。(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