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移送案件存在入卷材料不规范、书证材料欠缺等问题,现退回补充完善。”日前,五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理组向新集镇纪委反馈案件材料存在问题并指导其进一步完善相关证据材料。今年以来,面对乡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县纪委监委通过“配专职审理人员、促面对面沟通、推人员跟班学习”三项措施,切实推进基层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配专职审理人员,严格规定程序。县纪委监委要求各乡镇固定纪检专、兼职人员组成案件审理小组,做到卷宗分离,审查调查和审理人员分离。案件审理室审理组实行3天预审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列出问题清单,下达《退回补证建议书》,督促及时补送、完善相关材料。截至目前,共审结案件21起、退补12起,列出问题清单11份。
促面对面沟通,保承办案件质量。对乡镇纪委相关业务咨询,通过面对面沟通,提出指导意见,推动案件办理。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协审乡镇案件过程中,归纳梳理出手续程序、纪法把握、文书起草等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及时提醒。经常性与乡镇纪委书记开展面对面交流,探讨业务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今年以来,与全县14个乡镇纪委书记分别进行办案经验交流,不断提升乡镇纪委业务水平。
推人员跟班学习,促业务能力提升。为切实增强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县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印发<五河县纪委监委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支持并鼓励各乡镇轮流选派纪检专职人员到案件审理室跟班学习。参训人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学习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与采信、非法证据排除等相关知识,掌握阅卷笔录、审查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处分决定制作与撰写等具体要求,为乡镇案件查办高质量发展夯实人才基础。
“通过配专职审理人员、促面对面沟通、推人员跟班学习三项措施,增强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使基层案件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为乡镇案件质量保障加上了‘保护锁’。”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