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材料不够充分,引用法规不准确、不完整,请对照问题反馈清单补充完善……”近日,蚌埠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办二次审理小组工作人员对长淮卫镇纪委所报案件进行再次审阅,并给出修改意见。
近年来,针对该区纪工委监察办案件审理专业人员不足、案件审理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区纪工委监察办不断创新思路,采用“区级两次审理”新模式,选优配强审理人员,规范工作流程,将审理组全面履行审核把关的职责定位进行再深化、再细化,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探索实行案件“二次审理”机制,一次审理人员在接收案件后,主要从证据是否充足、程序是否规范完善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堵住审查阶段易犯常犯的问题漏洞,先行把好案件质量预审“第一关”。二次审理人员一方面充分剖析审视全案,积极与一次审理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了解案件办理中的“活情况”,适时提出指导意见。另一方面,二次审理人员需要将近期查办的全部案件,特别是类似案件作为参照,再结合案发单位及本区政治生态进行综合比较,统一定性量纪尺度,做到“一杆秤,一杆称”,避免审理结果畸轻畸重。
以案件“两次审理”发现问题为导向,逐个答疑解惑,实现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环节严格把关。同时,打破定期培训的固有模式,采取“轮流抽调、以干代训”的方式,适时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和区纪工委监察办审查调查人员参与“两次审理”工作;将审理培养出的业务骨干再输送至审查调查一线,下延至基层办案单位,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实战化、“临床式”指导教学,做到审理和审查调查的有机融合。
“‘二次审理’这种方式就是给我们的自办案件上了一个双保险,不仅使我们报送的案件更经得起检验,还让我们共同研究、参与,有效增强了我们案件审理工作能力。”长淮卫镇纪委书记表示。
“‘二次审理’是提高乡镇办案质量的有效途径。同时,加强督办是‘两次审理’的重要环节,已经‘两次审理’不合要求的案件,区纪工委监察办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督办,直至符合要求及时上报备案,避免流于形式。”该区纪工委监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