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核方案中缺少安全预案,初核报告行文格式有些不规范……”这是近期蚌埠市禹会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乡镇自办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时的场景。
今年以来,禹会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主动加强与市纪委监委、乡镇纪委、委机关承办科室、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络,切实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
自觉接受“上”的指导。区纪委监委审理室按照规定在案件审理的重要事项和重要问题上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审理室请示汇报,形成简单事项电话汇报、重要事项当面汇报的惯例。今年以来,共主动汇报案件15次,有效解决了案件中的一些疑难杂症。
主动做好“下”的帮扶。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充分利用好“乡案县审”机制,采用直接审理、全面审理、审后反馈等方式,主动帮助乡镇纪委增强案件质量意识、依纪依法意识、政策策略意识,有效提高乡镇纪委案件办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通过反馈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逐步构建以乡镇纪委案件为重点的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不断提高办案质效。
善于做好“内”的沟通。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加强与案件承办部门的沟通配合,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通过严格审核把关,达到纪法双施双守,确保案件经得起检验;通过提前介入、参与案件讨论等,与审查调查组达成一致意见,避免案件审查调查方向偏差,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督促问题整改,减少案件瑕疵,提高案件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今年以来,审理室提前介入审查调查2次,参与审查调查组案件讨论8次,提供业务咨询10余次,案件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推动做好“外”的衔接。邀请检察院、法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召开法法衔接座谈会,三方就办案中的法法衔接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建立监、检、法日常沟通联络机制,通过有效沟通和交流,高效高质办结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
“案件审理室要发挥好纪法贯通的优势,加强上下联络,善于内外协调。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严格执行案件评查制度和标准,以扎实有力的业务指导打造案件质量共同体,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