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认真反思反省,在下一步工作中,将按照本次谈话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工作,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日前,县直某单位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因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问题被警示谈话。
这是固镇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一个生动写照。
今年以来,固镇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充分发挥挺纪在前的“预警”作用,对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信访举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谈话提醒、约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以及责令作出检查等方式,及时纠正偏差,防止“小毛病”演变成“顽瘴痼疾”。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审慎稳妥做好“四种形态”适用工作,综合运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紧盯重点领域,以乡村振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及监督重点为切入点,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快查快结,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释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鲜明导向和强烈信号,防止一般违纪违法行为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审慎运用第四种形态,对于严重违纪违法、执迷不悟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惩处,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威慑,通过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截至目前,全县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69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72人次,占比82.1%,第二种形态77人次,占比11%,第三种形态26人次,占比3.7%,第四种形态22人次,占比3.2%。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标本兼治、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采取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编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汇编》等方式,教育警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自省自警。同时,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形式,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切实达到“对症下药”除“病灶”的效果。据统计,今年以来,已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2份。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更加精准地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实效,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