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届区委第三轮巡察中,蚌埠市蚌山区委巡察办通过违法信息筛查,发现被巡察单位有5名公职人员分别因参与赌博、拒不服从防疫规定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或拘留,而被巡察单位领导却毫不知情,更没有给予相关人员政务处分和警示教育,遂及时将线索移交给区纪委监委。
该区为积极推动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建立了区委巡察“四个协作”工作机制,加强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政法、审计、信访、财政、统计和目标督查考核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增强监督合力。为强化巡前信息通报,巡察机构除了与纪委监委相关监督室加强沟通,还协调组织、宣传、政法、督查考核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审计、信访等部门提供各类监督检查考核、违法信息记录、市长热线办理、审计结果以及信访反映等涉及被巡察单位的情况通报。巡察办会同巡察组针对收集的信息资料,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用好已有的监督成果,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度,进一步明确巡察监督重点。
每轮巡察前,蚌山区委巡察机构都要和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和派驻纪检组进行对接,提前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基本情况,初步掌握被巡察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信访举报线索。在确定区委第三轮巡察单位之前,区委巡察机构及时征询区审计局的意见,同步制定巡察计划和审计计划,确定对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审联动,实行“巡察+审计”工作机制,力争巡察和审计同期进驻被巡(审)单位,以审计“经济体检”助力巡察“政治体检”,有力提升了巡察监督的专业水准和工作质效。
“如何破解当前巡察工作中面临的深入不足、衔接不畅、覆盖不全等问题,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基层巡察工作面临的一份‘新考卷’。通过实践我们深深地感觉到,做好监督协作这篇文章,把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起来,立体聚焦、形成合力,构建起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网,巡察将更精准高效。”该区巡察机构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