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坚持“三办理”方式处置信访举报
2025-02-08 16:36

为切实提升信访办理质效,五河县纪委监委坚持“初次举报件及时办理、重复举报件重点办理、上级交办件立即办理”的三个办理方式处置信访举报,促进信访举报总量和重复举报数量双下降。2024年全年受理信访举报366件,同比下降37.6%。其中重复举报总量 63件,同比下降59.6%。

为及时办理初次举报件,该县纪委监委实行首办责任制,按照“谁首办、谁负责”的原则,对重点件明确首办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对办理质效负责;对未明确首办责任的,初次检举控告承办部门、部门领导、具办人分别为首办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涉及农村(社区)党员干部的初次检举控告典型件,加强统筹管理,强化首办即终办意识,采取提级办理、片区协作、交叉办案、督办审核等方式,提高初次检举控告办理质效。2024年无超期未办结的初次检举控告件。

同时,对因办理进度较慢、案结事未了等因素引起的重复举报纳入重复举报治理台账,对纳入台账的举报件,实行按期反馈、定期督查、限期销号的闭环式管理。运用“室组地”“协作区”的联动机制,加强对案件的审核把关,强化全系统联动,适时开展复查复核、提级办理,确保案件查深查透,坚持全程跟踪、定期调度,委主要领导包保、定期听取汇报、带案下访约访,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疑难问题,承办部门专班办理,压实化解责任。2024年,共有5件重复举报件被纳入台账,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人次,组织处理3人次,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7个,挽回经济损失32.93万元。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接到上级纪委交办件后,在3个工作日内报主要负责人,并纳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集中管理,及时明确具体承办的部门和人员,立即对交办件反映的问题逐一核查。确定案件承办室的分管领导为包案领导,对其中疑难复杂、处理难度较大的问题进行指导,确保及时办结、处理恰当、程序合规。2024年共收到上级交办件2件,均已办结,党纪处分2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件督办工作机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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