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固镇县纪委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念好“细、严、深”三字经,扣紧明责、履责、问责链条,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念好“细”字经,明责任。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了《固镇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6个方面、76项任务细化分解到30家单位和11个乡镇。结合“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县委常委会成员开展谈心谈话220余人次,讲明规矩,压实“两个责任”,提升了党委(党组)“一把手”主体责任意识。
念好“严”字经,促担当。认真落实《固镇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围绕工作重视度、腐败现象遏制度、领导干部廉洁度等方面,对全县11个乡镇、63家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社会评价,收集调查问卷4900余份。健全落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接受评议、“两个责任”专题报告、作风监督检查、公开通报等机制,细化工作保障,督促履责尽责。
念好“深”字经,强震慑。在“问责”环节强化责任追究,紧盯拆迁补偿、精准扶贫、涉农惠农、环保治理、秸秆禁烧等重点领域、中心工作,加大对失职渎职、履责不力的单位和干部追责问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2017年,全县共有59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其中因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履职不力,19名“一把手”被追究主体责任。同时,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的查处,6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固镇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