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聚焦主业,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狠抓作风建设,有效发挥协调监督作用,坚持把加强纪律审查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有力推动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坚持以问责倒逼尽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研究制定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细化分解为65项。区党工委、纪工委和基层党(工)委、纪(工)委分别签订《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和《监督责任目标责任书》,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内容细化明确,形成认识到位、责任到人、任务明晰的“两个责任”落实体系。
坚持挺纪在前,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坚决贯彻落实《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利用区纪工委微信群平台、QQ工作平台,时时转载、推送《规则》系列解读文章、典型案例等,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常态化。全面规范纪检干部自身行为,组织学习贯彻《党章》和“一准则两条例”,要求纪检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注重用“六大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言行,提升纪检监察队伍自身的纯洁性。
深入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全区开展学习教育159场次,区所辖11个党(工)委、27个党总支、209个党支部近7000名党员接受了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围绕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对可能出现廉政风险的环节进行重点监管和防范。拟定了《经济开发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实施办法》,制定了《经济开发区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经济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制度》《蚌埠经济开发区谈心谈话制度》等。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2017年新城实验学校、菱湖社区分别成功申报市级廉政文化示范学校和示范社区。截止2017年底,全区共有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3个,市级廉政示范点14个。
2017年全年区纪工委、监察室共开展诫勉谈话12人次,集体、个别提醒谈话6人次,函询相关部门或个人4次,初核了结31人,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全年共对15名评先评优对象、23名人大、政协代表进行廉政审查,5名干部因廉政原因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完善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区147名科级干部按照要求如实上报个人事项,对13名个人报告事项开展了集中审查,对1名不如实填报个人事项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警示谈话。
区纪工委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96件,梳理出各类问题线索62件,初核率100%。对37名违规违纪党员给予党政纪处分,追缴违纪款19.453万元,开展“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整治,联合区公安分局对长淮卫镇汪庙村民张正玉、朱永兵、湖滨社区村民纪圣光等“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开展了坚决打击。
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四风”
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涉及科级干部1人。通报违反“四风”典型案例3起,转发中央、省、市各类违反“四风”典型案例20余件。认真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活动,对区属各部门、各单位2013年1月份以来使用公款购置的烟酒数量、种类、用途进行梳理统计和回头看,督促区招商中心、经投公司等单位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对全区各级各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检查,3名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
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巡视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开发区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窝案、串案不断,一查就一帮,一捅就塌方,影响极其恶劣”的问题,强化制度建设,先后研究修定《中共蚌埠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共蚌埠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经济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
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我区80%的自收信访件未进行办理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程序,通过定期召开线索排查会等方式,加强信访举报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对自收信访件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帐,加大未办结案件督办力度,提高线索的成案率。
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11个大问题,细化为29个小问题,逐条进行研究、分析,积极协助党工委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经过集中整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工作任务。
(蚌埠经开区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