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龙子湖区召开2018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传达了市纪委《关于开展2018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主要精神,并对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脱贫攻坚既是党对人民的重要承诺,也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会议强调,全区开展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深化“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实施案件线索重点督办,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级党(工)委、纪(工)委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聚焦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梳理重点督办线索,全面推动扶贫领域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作风不扎实等问题线索的查处,进一步深化“两个责任”落实。二是突出巡察工作。区委巡察机构着力监督检查有关党组织履行扶贫整治责任情况,着力发现在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突出扶贫这个重点,深入基层,倾听意见,发现问题,全面掌握一系列动扶贫资金“奶酪”的问题线索;同时将各部门在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巡察视野。三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紧盯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向农村低保五保、危房改造、救灾救济、对口帮扶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以及在扶贫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等专项整治重点问题,深挖细查问题线索,不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四是扎紧制度笼子。围绕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监督、问题线索收集共享和治理“微腐败”等关键领域和重点问题,围绕群众关注的“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惠民补助、便民办事、低保医保等事项,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龙子湖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