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蚌山区委通报了2017年度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
2018年2月6日至10日,区委组成5个考核组,由区委常委带队,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听取情况汇报、公开述责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综合评分等方式,围绕加强领导、选人用人、作风建设、廉政教育、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内容,对全区56个单位285名科级领导干部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通报》显示,此次考核设优秀、良好和合格三个档次。根据《蚌山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按照优秀等次20%比例确定。经区委研究决定,共15个单位领导班子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其余41个单位领导班子被评定为良好等次。共评出优秀等次57人,称职等次223人,其他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定为“合格”。同时,区纪委对3名考核成绩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领导和5名被评为“不定等次”的科级干部进行约谈。
《通报》强调,被评定为优秀、良好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并对检查考核反馈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力争再创佳绩。被评定为良好等次的单位和称职等次的个人要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要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和不同等级、不同岗位工作特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用饱满的热情,优良的作风,持之以恒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蚌山篇章而努力奋斗。(蚌山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