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起处理51人

时间:2018-04-08 10:27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字体: 】      打印

2018年一季度,蚌埠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起,处理5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37.5%、45.7%、32.3%,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从问题查处的类型看: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各9起,各占问题总数27.3%,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350%、28.6%、350%。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3起,同比下降57.1%。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1起,同比下降83.3%。公款国内旅游和其他类问题各1起,一季度没有发生楼堂馆所违规问题。全市共分7批对17起23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今年以来,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要求,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一刻不停歇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成为习惯,把作风建设这张亮丽名片越擦越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以钉钉子精神盯住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同时,对纠正“四风”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问责追责,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蚌埠市纪委监委)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ye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