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五河县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新增低保户进行了逐户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政府保障,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按规定取消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今年一季度,全县发放农村低保金1672.739万元,取消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94户375人,新审批135户288人。
加强信息比对,严把“准入关”。该县对所有新申报的农村低保对象,将其家庭基本信息录入蚌埠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比对房产、车辆、工商、税务等信息,对拥有大型农机具、经营性房屋、家庭人均存款超过低保保障标准12倍的家庭,一律不予审批。
坚持实地核查,杜绝“关系保”。该县对所有新申报的农村低保对象,在镇村入户核查的基础上,县民政部门再次组织人员逐户上门核查,重点核查申请对象家庭人口、身体状况、经济状况等,同时走访部分群众了解低保对象家庭情况,提升准确率。
强化民主评议,严格“程序关”。该县在村委会的协助下,邀请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包村干部、驻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等组成民主评议小组,以村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现场评议投票,现场作出结论,并由所有参评人员签字确认。
主动公开公示,加强“公示关”。在全县70个村设立了统一的低保公示栏。乡镇政府调查核实后,在公示栏进行一榜公示。县民政局在信息比对、入户核查,作出审批决定前,对拟审批的低保家庭基本情况进行长期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五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