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怀远县粮食局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4-23 17:08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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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7年9月14日-10月30日,对怀远县粮食系统开展了专项巡察。2017年12月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县粮食局原党组(现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细抓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为遵循,以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为标尺,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长效机制全面健全完善,在管党治党上落实新要求、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二)强化责任担当。2017年12月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县粮食局原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县粮食局原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逐条逐项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制定了《市委第四巡察组赴怀远县粮食系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制定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强化整改措施和具体完成时限。整改工作在县粮食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照整改清单逐条、逐项认真整改落实。

二、真抓实干、立行立改,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党的领导作用发挥方面的问题

1.党组核心作用弱化,贯彻落实政策打折扣问题

(1)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对问题线索,经县纪委监委驻农委纪检监察组初步核实,已对4人立案审查。局党委研究,县粮食局今年午季小麦收购前,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贯彻工作,使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一是制定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宣传手册2000本(发放到各乡镇村、新型农业粮食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粮食经纪人手中)。二是印发《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收购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白纸15000份进行发放宣传。三是利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车,到各乡(镇)村(居)进行巡回宣传。四是各粮库在各乡(镇)主要街道、道路悬挂张贴横幅宣传标语进行国家粮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五是利用电视台游走字幕对粮食流通管理及粮食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六是加强对各基层粮库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粮食收购中靠粮吃粮、以库谋私的工作人员。

(2)安排新建仓容建设规模及布局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县粮食局认真按照《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怀政办[2017]83号);“以五大发展理论为引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大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力度,科学整合现有资源,合理布局粮食收储网点”的精神,针对怀远县国有粮食企业核算单位多、收购库点散而小、经营性质同质化的实际,县粮食局多次座谈调研、逐站、逐库资产核查清理,决定将全县19个国有独资企业精简整合为3个,即:怀远县山南国家粮食储备库、怀远县河溜省级粮食储备库和怀远县国有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下辖17个分公司),将全县原75个粮食收储库点整合布点规划为36个粮食收储库,剩余的39个库点资产、土地报请县政府审批集中打捆处置。在2020年以前分批统一公开处置,今后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决按布点规划建设,彻底解决新建仓库规模和布局不合理问题。

(3)落实省市粮食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省市粮食系统开展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清理出整改的问题233个,已整改231个,未整改到位的,将通过公开挂拍方式进行处置,处置资金全部交到县财政局账户;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很多问题局党组未汇报的,县粮食局及时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和认真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有关国有资产整治方案的通知》(怀粮财[2017]129号),县财政局、县粮食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县粮食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成立了2个核查小组,通过核查发现:一是有5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未履行相应程序,资产收益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有4处粮库资产租赁协议期限较长,租金偏低,造成资产流失;三是有7处国有资产被侵占;四是处置资产时没有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县粮食局党委正积极主动按照县委开展的“三个专项整治”排查出来的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并出台《怀远县国有粮食企业人事管理办法(试行)》、《怀远县粮食局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怀远县粮食局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怀远县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文件,切实规范国有粮食企业各种行为。

2.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缺失,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2010年,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有关粮站存在经济问题,存在县粮食局党组决定失当问题,凸显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经县粮食局原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坚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下一步,局党委将切实担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扎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按规矩办事,认真教育和管理好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遵章守纪、履职尽责、敬业奉献,努力营造粮食系统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业环境。

(二)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正常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开展了“各级各类党组织会议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了局党委会议记录,废止了过去“活页纸”的会议记录,并实行党委会议记录与局务会议分开记录的办法;局党委每季度召开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制度,增强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做到经常、认真、严肃,坚决防止随意化、平淡化;出台下发了《怀远县粮食局党委工作规则》,彻底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正常等问题。

2.基层粮库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为切实履行管业务要管党建的职责,县委2017年12月27日研究决定成立了怀远县粮食局党委,切实加强基层

粮库党组织建设,县粮食局积极主动和牵头相关部门一起开展“怀远县基层粮库和粮食企业党组织软弱涣散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基层粮站党组织隶属关系划转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基层粮库党组织隶属关系划转工作,目前各基层粮库22个党组织和局机关3个党组织已全部划转到县粮食局党委,共转入450名党员。根据县委组织部的指导意见,2018年1月26日,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局党委所属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局党委所属党支部20个,并对新成立或新组建的党支部,按照基层党组织选举程序,认真做好支部的选举工作,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县粮食局党委安排各基层粮库党支部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填写了《怀远县基层粮库和粮食企业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情况登记表》,建立了“三个清单”。按照“六个有”的标准,抓好党员活动室的建设,全系统将统一制订制度模板,目前制度模板已印发到各基层党支部,县粮食局将组织人员对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下一步,县粮食局党委将认真开展如下工作: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县委组织部和县粮食局党委根据基层党支部实际,近期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班,培训方案和课程安排已经确定。二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督促和指导党支部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主体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彻底改变“重业务、轻党建”、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问题,确保2018年全部达标。

3.选人用人不规范、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主动和相关部门一起开展“吃空饷”及“近亲繁殖”专项整治工作,目前粮食系统自查工作已结束,自查排查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重点岗位人员之间和重点岗位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涉及到24人,排查出涉嫌“吃空饷”1人。集中核查工作做到对粮食系统所有单位核查全覆盖,核查出粮库自行聘用1人(已解聘)。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1.“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县粮食局党委召开会议,强调党委必须担负起主体责任,县粮食局党委班子成员不定期深入基层粮库调研职工所思所盼,切实解决职工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局党委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层层签订责任状,推动责任落实,督促各基层粮库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在粮食收购前,提前安排好粮食收购工作的监管工作,成立南、中、北三片粮食收购监管组和一个粮食收购巡察组,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明确南、中、北三片监管组的监管职责,对监管不到位的,视情予以问责,切实解决“卖粮难”“关系粮”、“人情粮”等问题。

2.纪检监督力量不足,履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为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县粮食局召开了基层党支部书记会议,要求各基层党支部配备一名纪检委员,目前,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均已配备到位。按照县委统一安排,县纪委监委向县农委派驻综合纪检监察组,编制6人,彻底解决纪检监督力量不足,履职不到位问题。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县粮食局党委于2018年1月3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的2013年以来所属19个基层粮库“业务招待费”、差旅费、补助费、私车公养及近年来企业负责人在离任时审批的各种补助等相关费用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一是由县粮食局财务科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在完善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于2018年1月26日正式下文,扎紧制度笼子,形成长效监督机制。二是组建粮食集团财务部。取消局属企业的独立核算机制,采用粮食集团财务部统一核算,从根本上杜绝企业费用支出不合规问题。三是将局属18个粮库财务帐(2013年到2017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重点审计2013年以来局属企业的招待费、差旅费、补助费及2015年以来企业负责人离任时审批的各种费用。通过审计,全面整改各种不合规、不合理支出费用。目前,怀远县19家国有粮食企业财务帐,全部送至会计师事务审计。县粮食局将依据审计报告结果,按照《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等相关规定逐项对表,该退赔的退赔,该规范的规范,涉及违纪违法的坚决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绝不姑息。四是县纪委下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及时转发至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五是定期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基层粮库负责人到蚌埠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四)其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粮食行政管理和粮库业务管理廉洁隐患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县粮食局已正式行文下发关于开展《粮食收购许可证核查通知》(怀粮行[2018]2号),核查工作从2018年1月10日开始对全县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289户粮食经营企业进行逐户核查。截止到目前为止,已入户核查167户。从核查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均具备粮食收购资格,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粮食企业存在仓库的仓容不够、检验设备短缺等情况;二是少数粮食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已停产歇业,多年没有参加县局的粮食收购资格年度审核;三是个别粮食企业公司名称变更,需要重新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县局现场核查人员已对不能整改的(不按规定参加年度审核、到期不换证、企业名称变更和已经停产歇业多年的企业)将依法予以注销(目前已对5户企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注销);对能整改的限期整改,到期仍整改不到位的,县局将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注销,此项工作于2018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加强粮食执法队伍建设,重点对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对违规经营粮食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切实维护全县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2.国有粮库的资产处置涉嫌流失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1月3日上午局党委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专项研究了“国有粮库的资产处置涉嫌流失”的问题,会议形成了四条整改意见。一是成立怀远县粮食局粮食系统国有资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二是制定怀远县粮食系统国有资产整治方案,全面落实整改工作;三是制定怀远县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整治核查工作方案,对全县粮食系统国有资产全面核查,摸清家底找出问题根源,立即整改;四是在元月底前出台《怀远县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扎紧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笼子,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通过目前开展的国有资产相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经过企业自查和检查组的核查,全县国有粮库主要存在:出租资金未直接上缴县财政、个别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未健全、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资产台账建立不规范、出租国有资产未经报批手续、处置国有资产未对地面附着物进行资产评估、处置报废资产未经报批、国有资产出租超期签订、个别粮库职工强占国有资产、乱搭乱建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认真梳理,进一步核实清楚,逐个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责任清单,现已进入整改阶段,整改相关情况如下:

一是立行立改的有五大类27个问题。县局出台了《怀远县国有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怀粮财[2018]14号)文件,下发到基层国有企业贯彻落实;成立了怀远县粮食局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能科室具体负责全县粮食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5个未健全制度的企业现已制订相关制度并张贴上墙;2个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已明确到人,4个企业国有资产台帐已建立规范;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程序不规范的9家企业,已终止原签订的合同,正在重新履行审批、评估、招租手续。同时清收出租费欠款27.2万元,已上缴县财政局非税专户;未评估的地面建筑物,现已重新评估,评估值9.56万元已上缴县财政局非税专户;二是对出租国有资产超期且已改变现状的已提请县政府批准对该处国有资产整体挂拍处置,处置资金全额上缴县财政;三是需要多部门联动强力推进整改的有三大类8个问题。个别粮库职工长期占用公房问题;自行在国有土地上私自建住房、经营房等问题,目前正在研讨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待上报批准后将全力推进。

3.折斤粮与粮食出库短少赔偿存在廉洁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县粮食局于2018年1月17日召开了粮库主任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粮库全面整改,坚决杜绝廉洁隐患,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加强廉洁收购管理,堵塞一切漏洞,切实维护国家和农民利益。一是对各粮库近年来粮食收购的折斤问题认真进行排查。二是对各粮库粮食出库“短少赔偿”方面的廉洁隐患,加强制度建设,堵住各种风险隐患。县粮食局已专门组织人员对各粮库2013年以来收购入库、出库及粮食折斤、短少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经过逐库核查,折斤(账面)反映的情况是:一是杂质超标扣量(产生杂质扣量说明农户卖的粮食杂质超过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在收购时必须整理过筛)在收购时经两筛两风处理,杂质经筛掉后当做垃圾处理;二是水分超标准扣量。粮库在收购过程中经两筛两风处理、入仓后通风降水处理和熏蒸处理,已基本将水分降至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范围内;三是对不完善粒超标扣量,这项扣量数都在仓库内保管;四是为避免粮食折斤出现廉洁风险,各粮库写出了承诺,对收购折斤的粮食,到目前为止都在仓库安全保管,均未出库。在今后粮食出库时若出现溢余,县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公开、挂牌竞价销售,销售的收入一律全额入账,同时,县局将对该项费用严加监管,坚决杜绝小金库等现象的发生,堵塞一切漏洞,加强廉洁管控,维护国家和农民的切身利益。县粮食局要求各粮库在今后工作中坚决做到: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执行粮食质价标准,不压级压价、不抬级抬价;严格执行粮食出入库规定,加强廉洁收购管理,堵塞一切漏洞,切实维护国家和农民利益。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局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全面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增强整改意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确保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对前期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整改到位的,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积极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县粮食局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原则,及时研究制定下发了5个规章制度,即:《中共怀远县粮食局党委工作规则》(怀粮发[2018]1号);《怀远县国有粮食企业人事管理办法(试行)》(怀粮人[2018]12号);《怀远县粮食局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怀粮财[2018]13号);《怀远县粮食局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怀粮财[2018]14号);《怀远县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怀粮财[2018]15号),着眼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住一个漏洞、形成一套制度,构建廉洁从业的长效机制。

(三)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守纪律讲规矩的新局面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真正做到系统上下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努力营造全县粮食系统风清气正的从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2-8051677;通讯地址:怀远县荆山镇南大街42号县粮食局办公室;电子邮箱:552hlb@163.com


中共怀远县粮食局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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