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隐形“四风”,固镇县纪委监委突出“四个明确”,在全县范围内有序开展公务用车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明确范围,精准实施。此次集中整治范围为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所谓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应急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车改革后无公车的单位,重点清理公车加油卡。
明确重点,全面排查。重点围绕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用车、转嫁费用以及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的问题等六个方面开展全面清理,旨在规范和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防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发生。
明确责任,标本兼治。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本系统公车改革以来公车和公务加油卡的使用管理情况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县纪委监委将对各单位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及时纠正、逾期未主动清退、顶风违纪的,将严肃查处,并实施“一案双查”。
明确要求,堵塞漏洞。针对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建立规范的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及日常停放、节假日封存等制度。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要及时更新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等制度。(固镇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