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假日期间,怀远县纪委监委改变以往监督检查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一家牵头组织实施的方式,将监督检查的责任和权限交给派驻(出)机构和乡镇纪委,扩大了监督检查的覆盖面,有效提升了监督检查的深度和广度。
层层压实责任。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纪委(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注重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切实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延伸监督触角。明确各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为节假日期间监督检查的责任主体,抽调纪委委员和经管站、财政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检查组,既便于掌握违反“四风”问题的“蛛丝马迹”,又利于提高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知晓度,为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县直单位二级机构和村组干部敲响廉洁自律的警钟。
强化督查检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各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检查情况实行督查检查,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对监督检查落实不力的单位及时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对各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一日一“交账”,统一交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按照职责权限报经审批后分类处理,既提升了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又发挥了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熟悉情况的优势。(怀远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