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安徽省纪委监委和中共蚌埠市委批准,中共蚌埠市纪委、蚌埠市监委对怀远县荆山镇原党委书记马连军(副县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马连军在担任怀远县城关镇镇长、党委书记和荆山镇党委书记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规领取补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马连军在党的十八大后仍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蚌埠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中共蚌埠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马连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