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三位一体”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

时间:2018-06-22 10:50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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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怀远县纪委监委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保障作用,坚持把查处环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摆在重要位置,用铁的纪律确保环保领域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效,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环保督查问责。始终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召开县纪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环保领域督查检查的相关文件精神,重点围绕环保领域中心工作强化督查检查。在2018年全县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中,县纪委监委组成6个督查问责组,全力以赴保障督查问责工作,重点督查县直单位、乡(镇)、村(居)三级干部包保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因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整改不到位的,直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今年以来,共印发督查简报19期,对2个党组织和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

聚焦职责定位,强化对监督的再监督。强化“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将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组反馈的111个问题划分为四大类,分别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实行动态监管,明确了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主体、方法步骤和实施依据,重点追查环保、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既督办过程,又督办结果,确保存在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直奔现场的方式,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肃追责到位,用好通报曝光“撒手锏”。拧紧追责工作链条,坚决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环保领域决策严重失误或者存在不作为、慢作为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追究生态环境损害人责任外,还按照属地监管和职能监管的原则,对其负有监管责任的属地责任人、职能部门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并追责,用强有力的追责倒逼领导干部科学决策、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属地政府从严管理。注重用好通报曝光这个“利器”,充分发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作用,对查处的环保领域失职失责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通报曝光。去年以来,因环保领域失职失责受到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16人。(怀远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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