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五河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起,处理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整体情况较去年同期虽有小幅下降,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仍需进一步巩固拓展。县纪委监委已对上述15起16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全部予以通报。
从问题查处的类型看:公款国内旅游、大办婚丧喜庆问题分别为1起、1起,分别占问题总数的6.7%、6.7%;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6.7%、6.7%;违规公款吃喝4起,与去年同期持平;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分别为1起、6起,分别占问题总数的6.7%、40%,分别比去年同期减少6.7%、13.3%;没有发生公款出国境旅游、楼堂馆所违规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及其他类问题。(五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