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怀远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双重职责,把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两把尺子”结合起来、统一起来、贯通起来,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不断提升审理工作质效。
夯实纪法基础。办好“纪检监察大讲堂”,开展案件审理业务知识培训,组织机关内部人员和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新精神新要求,采取案例评析、重点解答、座谈交流等形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辅导讲解。发挥人员转隶后的团队优势,将移送审理的卷宗根据违纪特点进行内部分流,提高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完善审理流程。积极推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实现纪法贯通,推动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围绕实现对违纪和违法犯罪案件一体、高效审核把关,细化审理工作流程,确保在案件受理、审核、处分、移送、执行各环节实现纪法同审。对涉及犯罪的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审理,掌握情况、审清案情,保证党纪政务处分与司法处理配套衔接。充分发挥审理室在实现法法衔接方面的职责作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方向,严格按照刑事审判的证据标准审核处理案件,确保案件经得起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审查。
规范文书使用。立足审理职能,结合监察法出台后的新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实现“以审促学,以审促教、以审促改,以审促行”。审理报告既坚持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又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将违反党纪问题与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分开表述,先按照“六大纪律”的顺序用纪律语言表述违纪事实,再用法律语言表述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事实。同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审理程序中执纪审理报告、请示、处分决定等纪律文书报告。实现以从严治党为主线,保障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有效推进执纪审理工作。(怀远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