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五河县紧紧围绕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一总体目标,深刻领会内涵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开拓进取,不断在纵深推进标本兼治上下更大功夫。1-7月,共处置问题线索228件,立案1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7人。
践行“四种形态”。在保持惩治腐败节奏不变、力度不减的基础上,进一步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用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把第一种形态作为重要抓手,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病于未发,治病于初萌。1-7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4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30人次,占比54%,增长10.8%;第二种形态88人次,占比36%,增长4.7%;第三种形态11人次,占比5%,下降2.6%;第四种形态11人次,占比5%,下降3.1%。
持续纠正“四风”。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四风”隐形变异。进一步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找准病灶病因,严肃查处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工作虚化空转等问题。1-7月,共开展监督检查16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
聚焦群众利益。牢牢抓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这一关键,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持续释放出向群众利益伸手必被捉的强烈信号。1-7月,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
深化警示教育。在加强日常纪律教育的基础上,从严从实抓好“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对自身进行全面政治体检。通过深入开展理论学习、现场教育、集中研讨、对照检查等,强化教育成果,不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综合效应,突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结合典型案例,指导案发单位主动查纠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深化标本兼治。(五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