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近期,龙子湖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公务用车集中整治活动,坚决遏制“车轮上的腐败”。
明确整治重点。公车私用方面,重点整治将公务用车用于办理个人私事,如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属以及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公务ETC卡等问题。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方面,重点整治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以各种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以及借公车支出转嫁费用等问题。
深挖问题线索。对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巡视巡察以及群众举报反映的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线索,集中排查梳理。各责任单位对本单位公车改革以来公车和公务加油卡的使用管理情况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区纪委监委将联合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单位部门通过调取公务加油卡办理及加油记录、查看台账资料、财务凭证、走访调研、调取监控视频等方式,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
严格执纪问责。用好问责利器,对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纠正不到位,特别是查而不纠、边查边犯甚至弄虚作假或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同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个人擅自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公务ETC卡但主动向所在单位党(工)委(党组)书面说明情况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酌情从轻处理,切实维护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龙子湖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