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五河县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处置职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8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76件,立案1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人。
坚持抓早抓小,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提醒谈话、谈话函询等手段,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过变大错。同时,在严格把握分类处置标准的基础上,充分做到宽严相济、治病救人。1-8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7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58人次,占比57.2%,增长6.8%;第二种形态95人次,占比34.4%,增长7.9%;第三种形态12人次,占比4.4%,下降20%;第四种形态11人次,占比4.0%,下降45%。
加大督查力度,持续纠正“四风”。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并将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明确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实行作风建设月督查、月通报制度。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破解“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问题等调查研究,找准病灶病因,着力解决工作虚化空转等问题。1-8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监督检查103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
深化政治巡察,发挥利剑作用。扎实推进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对7家被巡察单位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坚持从问题梳理、责任分解、台账管理、整改问责等方面着手,将监督检查贯穿于巡察整改全过程,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的后半篇工作。通过巡察意见反馈,指出病症、查找病因、剖析病害,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建议,倒逼被巡察单位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严防一巡了之、巡后再犯。截至目前,已针对巡察发现的150个具体问题完成整改任务96项,问责5人次,挽回经济损失近10万元。(五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