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63.00 |
36.64 |
因公出国(境)费 |
9.2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13.90 |
6.13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9.90 |
30.51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9.90 |
30.51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0.00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纪委(监察局)机关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64万元,完成预算的58.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经费使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本级和下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纪委(监察局)机关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13万元,占16.7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0.51万元,占83.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同。
2.公务接待费支出6.13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07万元,下降14.86%,下降的原因是接待从简、减少支出。2017年蚌埠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共1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78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主管单位执纪审查、调查案件和其他地市业务指导、工作调研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蚌埠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蚌办发〔2014〕21号)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51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4.08万元,增长85.7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5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4.08万元,增长85.70%,增长的原因是2016年未安排车辆燃料费支出,2017年车辆燃油价格不断上涨,运行费用加大。2017年底,蚌埠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联系方式:蚌埠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政务公开电子邮箱:sjw556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