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实现县级党政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以来,怀远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深化三转,厘清工作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发挥一线监督优势,重点突出“队伍建设、日常监督、警示教育”三个环节,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实效。今年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核查问题线索64条,立案27件,结案2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
抓实队伍建设。围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职责权限的调整,进一步厘清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责权限,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试行)》,成立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3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以“10+3”新模式实现了对57家县直单位监督全覆盖。注重选齐配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力量,今年以来,通过人员调配、公开遴选、公务员招录等方式新增派驻纪检监察干部16人。
做细日常监督。把握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联系单位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严格按照《监察法》规定的6大类监察对象统计范围,对被监督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统计台账,切实做到监察对象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通过列席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研究“三重一大”问题等事项的会议,准确把握监督单位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提醒、早纠正。今年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累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137人次,参加或列席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会议21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7次。
用好警示教育。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制定出台《关于定向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一案双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7种需要定向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情形,督促相关单位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动员大会、集中研讨、对照反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充分发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实效。截至目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累计开展警示教育98场次。(怀远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