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蚌埠市高新区立足职能定位,坚持挺纪在前,注重抓早抓小,深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今年1-9月,高新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2人次,占比24.5%;第二种形态25人次,占比51%;第三种形态3人次,占比6.1%;第四种形态9人次,占比18.4%。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人次占比75.5%。
去年1-9月,高新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1人次;第二种形态18人次;第三种形态3人次;第四种形态6人次。
区纪工委深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在运用前两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通过提醒、诫勉、警示谈话以及党纪轻处分等防止党员干部从“好同志”发展为“阶下囚”,既“抓早抓小”又“治病救人”,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蚌埠市高新区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