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示】补助资金随意分配 荒唐村干终受处分

时间:2018-10-09 11:12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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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发现】

2018年4月,固镇县纪委监委收到市委巡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反映石湖乡桑圩村村干部朱友礼等人向贫困户索要好处费等问题。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对此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情况核查】

经查,2016年3月,桑圩村贫困户宋某友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000元,因名额有限,另一贫困户徐某海当年未能申请到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任桑圩村党支部委员、民兵营长的朱友礼与村干部陈峰(另案处理)研究后经宋某友同意,让宋某友分给徐某海1000元用于修缮房屋。

2017年5月,该村宋某甫、李某琼两户贫困户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各6000元。因贫困户宋某友的厨房和陈某伟的住房破损需要修缮,朱友礼与村干部陈峰研究,让宋某甫、李某琼分别拿出3000元用于宋某友和陈某伟修缮房屋。

2017年11月,贫困户宋某友养鸡获得产业奖补资金600元后,为感谢朱友礼在危房改造、小修小补等政策方面对其的“关照”,送给朱友礼两条香烟(价值500余元)。

【处理结果】

2018年9月,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朱友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违纪者说】

“2018年6月,组织找我谈话时,我认识到自己犯的错误很严重。由于我放松了对自己的学习和要求,对危房改造政策理解不深,危房改造的钱用的太随意,我自己又贪小便宜,收了扶贫户宋某友两条香烟……违背了党的原则和政策,造成了不良影响,有损党员干部形象,辜负了党对我多年的培养……今后,我一定加强学习,接受教训,无论组织给我什么处分,我都接受……”朱友礼忏悔道。

【执纪者说】

扶贫无小事。违规执行政策看似为了照顾贫困户,收受的礼品也是小数目的“微腐败”,但其造成的影响比其他性质的腐败更加恶劣,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更直接侵害了贫困户的切身利益。作为基层干部,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端正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尽其责,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和使命,赢得群众的称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紧盯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释放强烈信号——扶贫“蛋糕”不能动,失责之人必被究!(固镇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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