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五河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起,处理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28%、34.5%、34.5%,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仍需进一步巩固拓展。县纪委监委已对上述5起6人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从问题查处的类型看:违规公款吃喝4起、公款国内旅游1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9起、其他问题2起,分别占问题总数的22.2%、5.6%、50%、11.1%,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10.2%、5.6%、14%、11.1%;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起,占问题总数的11.1%,较去年同期减少0.9%;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较去年同期有较大改观,截至目前,未发生相关案例。(五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