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制度上做文章,在监督上发力,使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有效遏制农村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用好“听诊器”,突出自查自纠。各乡、相关职能部门对照整治内容,逐项逐条全面自查,坚持开门整治,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村级重点对资金、资产、资源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对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债权债务分门别类进行了登记,使各类财产清晰可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资”管理不规范、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等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对发现的“三资”管理违纪违规问题予以严肃处理,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1人。
用好“放大镜”,强化专项督查。区纪委与农委、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联合成立督查组,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材料、入户走访等方式,着力发现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督查中重点查看村务公开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乡、村及有关涉农资金监管部门财务账目和会计凭证;村民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等。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检查3次,对发现的公开制度不健全、固定资产台账不完善、重大开支项目会议记录不规范、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31个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典型案例通报2次。
用好“纠偏仪”,健全管理机制。对自查、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督促责任单位逐项整改。各乡村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乡“三资”管理代理服务中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堵塞管理漏洞。严格落实《蚌山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和《蚌山区违反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村级事务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以问责倒逼尽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有效防范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