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落马官员至少有10名是退休官员。笔者梳理发现,十八大以来,退休官员落马的案例并不鲜见,且数量逐年上升,通报频次也越来越密集。他们中既有省部级的“老虎”,也有基层站所的“蝇贪”;有退休长达十几年被查处的,也有退休第二天就被带走的。这些案例再次释放出强烈信号——反腐败没有禁区,不存在“既往不咎”。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必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惩贪肃腐不仅要给在职干部的权力“加把锁”,也要把“退而不休”的权力“关进笼子”,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退休并不意味着“平安着陆”,也不等于进了“保险箱”。在纪法面前,不论年龄大小、职务高低、在职与退休,只要违反党纪国法,一律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外面世界很精彩,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与无处不在的围猎,想要守身如玉,没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信念和定力是不行的。反观这些深陷“名利场”“官商圈”的退休官员,有的在任时即是“带病之身”,退休后问题暴露或查处他人时牵连而出;有的是退而不休,借“发挥余热”之名,谋不义之财、做苟且之事;有的扮演“两面人”,先办事退休后再“变现”,实行腐败“期权化”,企图给腐败涂上“保护色”,穿上“隐身衣”,奢望退休后逃脱监管,一退了之。殊不知,民心有眼,法网无边,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这些退休贪官或许最初也曾以满腔热情和干劲夙夜奉公,勤政为民,也曾取得斐然成绩。但随着职权的升迁、官场陋习的浸淫,享乐主义抬头,攀比之心滋生,贪欲之念膨胀,尤其是在即将失去权位时,心态不正,心理失衡,“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思想作祟,以侥幸之心违规犯纪乃至触犯法律红线,频现“59岁现象”的腐败丑闻。之所以如此,归根结底还是忘了“来自哪里”“为了谁”的初衷,忘了当初举起拳头时的誓言。当把“升官发财”作为衡量人生价值的最高标准时,其结局不是光耀门楣,只能是“惟贻来者羞”,身败名又臭。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的出台,整合反腐资源、汇聚磅礴之力,权力的篱笆越扎越紧,“一朝腐败,终身追责”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无论在职还是退休,都在组织监督和管理的范围之内。
关于如何加强对退休干部的管理,党中央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相继发布《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明确了退休党员干部的行为边界。作为党员干部,为官一任,须立政德、严私德,常“照镜子”勤“洗澡”,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爽爽为官。以“走时还似来时贫”的心态站好退休前“最后一班岗”,为下一任及后来者做表率,树标杆。退休后,做个“检点行囊一担轻”的“潇洒人”,尽享含饴弄孙天伦之乐,岂不快哉悠哉?(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 张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