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若干规定(试行)》有关要求,进一步发挥同级相互监督实效,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日前,五河县结合实际,建立了《县委书记谈心谈话制度(试行)》。
聚焦责任落实,明确范围要求。根据工作需要,以集中谈话或个别谈话的方式,由县委书记定期或不定期对县四个班子成员及各级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谈心谈话,并由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陪同。明确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相关准备工作,谈话中要认真听取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通过适当方式深入了解,谈话后要帮助谈心谈话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并对谈话认定的问题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组织处理。
聚焦问题导向,明确谈话内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民主集中制及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思想政治谈心谈话;向干部反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有针对性提出改进要求,并针对违反勤政廉政制度情节轻微、工作懈怠且有群众反映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教育督促其警醒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开展干部任职谈话,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帮助查找不足,并根据新任职务岗位职责,提出勤政廉政等方面的要求。
聚焦监督实效,明确工作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干部成长负责;坚持以诚相见,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同时注意倾听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坚持经常及时,把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与经常性的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及时告诫、提醒、引导干部,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突出实效,针对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方式、注重效果,力求圆满实现预期目标。(五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