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怀远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信号,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共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76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占36.5%、47.5%、10.5%、5.5%。
抓“常”,加强日常教育。将警示教育抓在日常,对发生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存在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中通报的问题线索且情节较重等七种情形的单位,指定典型案例开展定向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醒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抓好宣传教育,综合利用好怀远纪检监察网、“怀远发布”、“怀远先锋”等“一网两微”网络阵地,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及时推送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等信息,让党纪法规入脑入心,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查“早”,坚持抓早抓小。把“四种形态”经常运用在实际工作中,严格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堵住源头初始,前移工作重心,通过日常监管、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等方式精准甄别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统筹考虑问题的性质、社会影响、个人态度等因素,及时通过预防提醒、纠错诫勉等形式精准约谈函询,着力抓早抓小、防止小过错演变成大问题。紧盯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等监督检查,严惩顶风违纪行为。
惩“严”,保持高压态势。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扶贫、医疗卫生、环保领域等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查到底。深化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机制,完善问题线索排查机制与督办机制,明确所有转送件办理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办结时限,对立案调查、调查取证、移交审理等工作流程进行细化,全程留痕压实责任。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量,实行领导包案,每月对问题线索初核情况进行督办。在审理环节综合考量违纪事实和违纪人态度,积极运用党政纪轻处分“治病树”,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怀远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