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市委组建4个巡察组,于11月6日至12月25日,对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办、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残联等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组织开展以脱贫攻坚为重点的常规巡察。对市住建委、市农林委、市商务外事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等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组织就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受理常规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和脱贫攻坚等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受理专项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等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受理。
各巡察组进驻信息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