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十一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工作专项督查情况汇报。会议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赫璞峰主持。市委第一、二、三、四专项督查组组长分别汇报了督查情况。
赫璞峰对督查组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各督查组问题查找底数清、数字明,不仅抓出了被督查党组织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缓慢、台账缺失、制度建设不到位、问责不到位等共性问题,也找出了各单位存在的个性问题。
赫璞峰强调,针对本次督查情况,要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按时整改到位,必须注重解决“三个问题”。一要解决认识的问题。要把巡察反馈问题解决好,必须提高认识,特别是各县区委、各单位党组织要扛起主体责任,杜绝“等、看、拖”。二要解决指导的问题。要就巡察和督查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实事求是地拿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对巡察前已经存在的问题,一方面要面向历史改,该追责的要追责,另一方面要面向未来改,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三要解决进度的问题。要明确问题整改的时限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不按期整改到位的责任追究问题。要通过明确“谁来办,何时办好,办不好怎么办”,保证巡察有效果,督查有效果。(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