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部署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区委第一、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1月11日,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农林水利委及所属二级机构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受理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及扫黑除恶、扶贫领域等方面的来信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受理。
巡察组进驻信息如下:
中共蚌山区委巡察办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