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活动,坚决制止外出学习参观考察中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近日,五河县制定出台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切实规范外出学习参观考察事宜。
《办法》规定,缺乏具体学习考察目的及实质内容、社会中介机构等营利性组织举办的所谓学术交流活动、因与其他重要工作冲突不宜外出等情形,不准自行组织外出。确需组织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的,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预案,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履行备案及审批手续,严禁借机或变相公款旅游等行为。
《办法》还对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加以明确,要求参学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做到严格审核、严密组织、严守规定;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负责受理备案及审批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未履行备案或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参加、借机或变相公款旅游、安排无关人员或超规定人数参与、擅自改变活动路线及其他违反规定等行为从严查处,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五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