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来源】
2018年8月,五河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头铺镇薛林村党总支书记陈传明等人涉嫌公款吃喝、接受宴请等问题线索,县纪委立即组成核查组,对此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核实。
【情况调查】
经查,2017年以来,头铺镇薛林村村“两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规定,多次使用村集体资金进行违规招待及大吃大喝,并通过虚列其他村务开支变相处理相关费用合计9700元。其中,村党总支书记陈传明、时任村委会主任陈业海、党总支委员邹宏班等人多次参与吃喝,且存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仅在2017年的一次吃喝中就花费1600余元。此外,陈传明、陈业海、邹宏班三人在任职期间,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利用职务之便,在服务管理对象请托承揽工程、办理低保、申请入党等事宜中,频繁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安排的宴请,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处理结果】
结合陈传明、陈业海、邹宏班三人其他违纪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2018年12月14日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陈传明撤销党内职务、陈业海党内严重警告、邹宏班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作出责令陈传明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取消陈业海离任村干部待遇等组织处理。
【违纪者说】
“作为党员和村干部,我们没有把精力用在关心弱势群体、服务困难群众、带动经济社会发展上,而是热衷于贪图享乐、大吃大喝,侵害了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后果,说到底还是没有把老百姓放在心上,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检讨书中,陈传明等人懊悔不已。
【执纪者说】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作风建设成效显著,特别是公款吃喝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然而,部分党员干部在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贪吃贪喝,甚至采用弄虚作假的方式为违纪违规问题披上合法外衣,看似天衣无缝,实则欲盖弥彰。各级党组织要从该案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在紧盯公款吃喝等老问题的同时,密切关注“变相处理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群众”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同时注重源头预防和治理,紧紧围绕基层事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制度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堵塞容易滋生腐败的漏洞,真正让基层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制度优势,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坚持露头就打,以严查快办、一案双查、通报曝光等手段形成震慑,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提升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五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