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经开:严把“三关”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时间:2018-12-27 11:33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字体: 】      打印

今年以来,蚌埠市经开区纪工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在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资格审查等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截止目前,已对285名村居“两委”候选人、30余名市区人大代表、党代表、卫生先进个人等进行廉政审查并出具回复意见。

严把工作流程关。明确全区干部提拔任用、推荐考察对象、评先评优和资格审查四种类型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工作程序,细化审核内容和处理办法,建立规范统一的廉政鉴定工作机制。通过明确责任人员、工作职责,层层把关签字,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严把审核内容关。在收到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由办公室对各单位来函统一管理,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并围绕近年来信访举报、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组织处理等情况进行联合审查,层层把脉、集体会审。经过细致核查,区分不同问题情形向组织部门提出不影响使用、暂缓使用、不宜使用的建议,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严把责任追究关。明确规定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办理事项、时限、回复内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不认真负责、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蚌埠市经开区纪工委)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ye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