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时间向驻在部门和监督单位下发 “两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函,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对“两节”期间的“四风”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査中发现的发生在“两节”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将及时组织核查处置,并逐级上报查处情况。(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