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9-02-18 18:01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字体: 】      打印

市纪委、市监委2019

部门预算

 

 

 

 

20192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两项职能。

一、主要职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

行政单位

2

党风廉政教育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为新时代美好蚌埠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市纪委、市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收支总预算7066.48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度收入预算7066.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66.4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675.18万元,增长195.51%,原因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发展,执纪审查经费和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经费增加。

三、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度支出预算7066.4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675.18万元,增长195.51%,原因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发展,执纪审查经费和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安排986.18万元,占支出预算13.96%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6080.30万元,占支出预算86.04%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正常运行和维护,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066.48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66.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066.48万元,上年结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6828.48万元,占96.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40万元,占1.65%;医疗卫生支出58.06万元,占0.82%;住房保障支出63.55万元,占0.90%

五、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66.48万元,比2018年预算拨款增加4675.18万元,增长195.51%,原因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发展,执纪审查经费和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28.48万元,占96.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40万元,占1.65%;医疗卫生支出58.06万元,占0.82%;住房保障支出63.55万元,占0.9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安排748.0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16.72万元,增长18.49%,增长原因主要是市监委成立后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5308.8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185.80万元,增长372.73%,增长原因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发展,执纪审查经费和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经费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 2019年预算771.5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57万元,增长86.13%,增长原因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发展,执纪审查经费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019年预算0.1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是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工作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安排1.9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16万元,增长8.79%,增长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医疗费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安排105.9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24万元,增长10.70%,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国标调标,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安排8.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49万元,增长69.66%,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国标调标,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9年预算安排56.8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58万元,增长10.88%,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国标调标,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19年预算安排1.1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04万元,增长3.54%,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国标调标,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安排63.5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15万元,增长10.71%,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国标调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六、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6.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0.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195.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市纪委、市监委2019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5.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较2018年预算增加63.20万元,增长47.86%

(二)政府采购情况。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00万元。计划采购货物(设备)分别为电脑、打印机及公务用车等,数量分别为1批、1辆。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涉及项目0个。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项目概述。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实现十一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

2、立项依据。《中共蚌埠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关于推进巡察全覆盖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中共蚌埠市委巡察办

4、实施方案。按照相关要求和部署,市委巡察办拟于2019年实施三轮巡察,每轮拟安排经费95万元,2019年配合省委多轮巡视和回头看等工作拟安排25万元。

5、实施周期。2019-2021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1)三年支出计划。

2019-2021年该项目拟安排900万元,其中,2019年安排300万元,2020年安排300万元,2021年安排300万元。

2)年度预算安排。

2019年该项目预算3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委巡察工作正常开展。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市委巡察工作经费

项目实施单位

中共蚌埠市委巡察办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延续项目

项目期

2019-2021

项目金额(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2019-2021年)

900

年度资金总额(2019年)

300

  其中:财政拨款

900

  其中:财政拨款

3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实现十一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依据《中共蚌埠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关于推进巡察全覆盖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市委巡察工作正常开展,特申请核拨市委巡察工作经费

总体目标

中期目标(2019-2021年)

年度目标(2019年)

目标1:本届市委任期内,完成对71家市直单位、80家事业单位、3家市属企业,共154家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
目标2:根据市委要求,对部分单位开展“回头看”“点穴式”“机动式”巡察,始终保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目标32021年前两季度,实现对所有对象巡察全覆盖。

目标12019年分别对35家单位巡察,同时对部分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
目标2:总结2019年市委巡察工作,分析情况,提出建议,向市委和省委巡视办报告。
目标3: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始终保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绩效指标

指标类型

绩效指标分类

指标说明

指标值

绩效指标分类

指标说明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年度巡察单位数

2019年、202035

数量指标

巡察单位数

201935

2021年前两季度,实现对所有对象巡察全覆盖

质量指标

巡察效果

始终保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质量指标

巡察效果

始终保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巡察推动发展效果

发现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 , 既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 又要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经济效益指标

巡察推动发展效果

发现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 , 既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 又要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社会效益指标

巡察解决群众诉求效果

巡察结果在党内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巡察成果关注群众诉求、解决民生问题

社会效益指标

巡察解决群众诉求效果

巡察结果在党内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巡察成果关注群众诉求、解决民生问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对巡察工作的满意度

显著提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对巡察工作的满意度

显著提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方案的通知》(蚌政办秘[2018]122号)要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80.30万元,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市纪委、市监委共有车辆20辆(9辆公车改革后未核销),实际保有量1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1辆,购置费18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ye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