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委监委将以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体制改革为抓手,持续推动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指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处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同级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的有效性,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推进区监委向乡街(中心)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或监察专员,赋予具体职责权限,推进监察权向基层延伸,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深化派驻体制改革。制定实施《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发挥好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探索对区相关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能和人员,理顺工作关系,分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