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支部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2-26 10:23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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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2日至8月2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院进行了巡察。10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我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

10月11日,巡察反馈会后,院党支部迅速召开会议进行整改工作动员部署,成立考试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支委委员、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格局。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细化分解责任,完善整改台账

认真对照巡察整改反馈问题,根据巡察整改台账,共梳理出整改问题五个方面问题,逐项认真分析研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整改任务,确定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明确整改时限。

三、对照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弱化。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够,没有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我院的党建工作如何分工、如何开展。除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还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以及省市委、教育局党委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完善相关制度,研究制定了考试院党支部“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厘清行政会议和党支部会议议事范围,落实基层党建的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三是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强化政治担当。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执行教育部考试中心相关规定不严格,存在搞变通、打折扣现象。

整改情况: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试卷、考试光盘和加密锁押运必须有武警或公安参与的规定。在执行上级政策部署的时候,坚决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压实工作作风,绝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坚决杜绝有令不行的行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蚌埠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进行补学,尤其是涉及的有关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部分。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会前酝酿不充分,部分会议存在先集中后民主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自查自纠,规范会议议程,严格按照考试院制定的“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凡是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主要领导不首先发言定调,先由班子成员和与会人员进行民主讨论,而后进行意见集中,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待与会人员集体认可后,最后由主要领导综合集体意见并最后作陈述表态。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4.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仅有方案无其它实质内容。

整改情况:考试院支部研究制定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员学习教育,把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学习内容,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作为必学内容;二是考试院定于每周三进行政治学习,采取集体学习、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讨论交流等多种学习教育形式,规范学习内容、学习次数和学习要求,并将组织开展检查。三是每次学习前,提前在考试院党员群里发布学习主题,学习必须有讨论、有交流,发言要有质量、有深度,并做好学习记录,11月28日,支部书记给全体党员上了题为《学习十九大新党章》的党课。

5.学习教育活动落实不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照抄照搬多、结合实际少,巡察未发现相关学习教育活动材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仅限于学习,没有建立一本通。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学习计划,制定考试院党员学习制度,把相关教育实践活动纳入党支部议事重要内容,全面展开前,细致谋划,对各类专题活动的动员部署、内容形式、责任分工等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专题活动落到实处;二是立行立改,规范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以及其他专题教育活动动员部署,成立组织,制定计划等。支部根据年初学习计划和两学一做季度提示单,对于开展的各项活动,注重过程记录,采取文字、图片、视频、会议记录等形式,把活动全程充分真实地记录下来强化学习效果;三是党支部自查一本通更新情况,及时进行更新整改。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6.人事管理比较混乱。从外单位借调3人,本单位借调出去1人,1人离岗创业。借进借出人员占编制数的26.7%。

整改情况:我单位从外单位借调的工作人员,目前其中一人已回原单位;本单位借调出去1人实际是组织调动,目前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离岗创业人员已提交书面报告,申请继续离岗创业三年,现已将申请报告上报到市教育局,正在等待主管部门批复。

7.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重业务轻党建,没有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党支部不健全,支委会仅有2名成员,党支部的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考试院支部现在已经健全,已能确保支部工作顺利开展,能够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决策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党务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将“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基层党建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推进。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定期进行理论学习,明确党员学习学时数,确定学习内容,并将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齐头并进。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公务接待审批不严,存在超人数、超餐次接待,先招待后审批等现象。公务用车没有严格执行定点维修规定,加油卡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在单位内部进一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与自查,提高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督促全体人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严格执行《蚌埠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蚌办发[2014]21号)等公务接待相关文件规定,遵守八项规定,认真履行公务接待费审批程序,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和就餐次数,务必先审批后招待。逐笔自查自纠公务接待支出情况。

(2)严格执行蚌埠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蚌教[201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定点维修,制定《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车管理办法》。加油卡由专人保管,每次充值、加油进行详细记录并注明用途,由财务人员逐笔登记加油卡充值和支出情况,形成备查账。对于巡察组反馈的情况,考试院立即核实,对于我单位一聘用人员私自将即将注销的一张加油卡为私车加油的行为,单位已对其提出严厉批评,要求其做出深刻检查,已在第一时间将此款如数退回单位账户,经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半年考察期。

9.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年年岁岁花相似”,少数党员干部述职内容过于简单。少数党员干部慵懒无为、懒政怠政,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执纪问责,立即对述职述廉报告内容相似和述职内容过于简单的相关党员干部做出严肃批评,以后述职报告内容将由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审核,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全体党员干部务必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让监督制度往实处落,让党员干部敢担当,有作为,勤政廉政。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0.主体责任严重缺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党支部自觉扛起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汇报;三是注重加强日常监管,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做到有记录备查。

11.监督责任严重缺失。没有按照规定配备纪检委员,党内监督缺失。对党员监督不严不实,在招生考试、录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监管缺位,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考试院已于8月份完善支部建设,配齐了支部委员,组织委员兼任纪检委员,充分发挥支部纪检委员监督作用,监督本单位 “三重一大”的执行情况,配合上级纪检部门开展案件查办工作;二是在招生考试录取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纪检委员要全程监督参与;三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对部分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和批评教育,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目前考试院已经制定了谈心谈话表格,每次材料均归档。

(六)行业领域方面的问题

12.执行招投标规定不严。存在部分设备和工程未执行招标采购规定的现象。部分设备未履行招标采购程序,未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未经过多家比选采购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并完善招标采购制度,明确招标范围和工作流程,严格按制度实施招标采购,完善招标采购资料,规范招标采购各项程序;二是强化合同内容的审核,对签字、盖章及关键点进行把关,做到内容全面、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严格执行《关于印发2015年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蚌政办秘[2014]68号)、蚌埠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完善市本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财购[2017]44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和服务采购,严格执行招标采购规定,履行招标采购流程,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认真学习并执行《蚌埠市教育局重大事项报告及廉政提示和跟踪监督制度》的通知(蚌教[2017]31号)精神,按市教育局要求及时报送重大事项报告,采购时货比三家,购买办公设备严格按要求在皖采商城采购。

13.财务管理比较混乱。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审核履职不到位,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部分干部无借条、无领导审批借公款长期挂账。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目前已做出整改的,一是职工个人借款手续已补齐,已归还部分,余款将于近期补齐。二是经查账核实,2015年6月,中考报名费上缴财政非税收入与记账不一致,已于2015年12月更正冲回。

考试院将做出下列举措:一是加强财务监督及制度约束,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根据财政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夯实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规范支出项目,规范支出标准,规范单据和账表管理。三是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坚决不予受理,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蚌埠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会计基础规范的通知》(蚌教计[2016]3号)文件,认真审核原始单据,做到个人借款必须出具借款单据,经领导审批,方可支出,并及时督促个人借款尽快归还。

14.教育招生考试费用监管不力。教育招生考试资金监管不力,只注重拨付,没有对资金使用是否规范进行监管,造成考务费用被部分学校挤占挪用,监考人员没有足额领取监考费,影响监考人员工作积极性。

整改情况:对某考点考务费发放不规范情况在市标准化考点工作会议上进行点名批评,要求该考点做出情况说明,提出处理意见,今后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制定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考务费发放的实施意见》,加强对考务资金的监督力度,规范考务费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各考点学校按照考务费用标准足额发放监考教师考务费,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考务资金的行为,充分调动监考人员工作积极性,严格监管考务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5.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未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资产购置、领用记录,不能做到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管理混乱,部分设备被个人长期占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蚌埠市教育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蚌教计[2016]23号)规定,制定出台《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认真实施资产购置领用记录,对资产进行分类及动态管理,定期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二是重新梳理了我单位资产,明确资产状态,部分未入账资产已按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账手续,个人占用的部分设备目前已全部交回单位;三是明确固定资产报废工作流程,盘点实物,严格按照上报审批等程序处置报废固定资产;四是采购的固定资产全部纳入台账管理。

四、持续推进,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需要坚持不懈,长期努力,持续推进。考试院党支部及时公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让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知晓,自觉接受监督,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进行全程督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按照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不断巩固整改成果,着力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推进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2-4035135;蚌埠市龙子湖区淮河路498号考试院办公室;电子邮箱:53962194@qq.com。


 


 

中共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支部委员会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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