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力度,激励支持全区党政干部干事创业、尽职担当,近日,蚌埠市淮上区研究出台了《关于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政干部合法权利的实施意见(试行)》。
明确原则。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国法为准绳,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分级负责、归口管理,保护合法权益的原则。
明确对象。明确保护对象为全区党政机关干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以及其他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
明确情形。明确出现无事生非、歪曲事实、捕风捉影、颠倒黑白等恶意诬告他人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故意捏造事实、恶意扩大影响阻止他人得到提拔重用的等九种情形,可启动诬告陷害行为调查处理程序。(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