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禹会区纪委监委主动适应监督执纪新形势,以保障案件质量为核心,积极探索案件审理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提升案件审理质量,确保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把质量关。充分发挥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涉案款物等进行全面审核,严格依纪依规将案件卷宗中存在问题列出详细清单,及时反馈审查调查部门进行补充调查或重新调查。建立健全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在审理室审核把关基础上,由分管常委、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核把关,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严把队伍关。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加强对审理干部党纪条规、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对日常业务进行随时指导。坚持以案代训、学用结合,让审理干部系统学习办案程序、证据收集、涉案文书等相关业务知识,全面提高案件审理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加强对乡镇纪检干部的审理业务培训,做好业务咨询的受理、答复工作。
严把协调关。加强与执纪审查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注重把握好“提前介入”的条件和时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进行全面动态的审核。做好案件检查与案件审理的有效衔接,使案件留足审理时间,避免“扎堆”移送,保证案件及时审结。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等部门的紧密对接,定期召开协调会,推进纪法衔接,切实做到顺畅高效。(蚌埠市纪委监委)